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项目工程 ( 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中心、供气中心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项目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关于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投( 2010 )第 145 号文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江海路东侧、广瑞路延伸段北侧,原针织总厂地块 工程规模: 建筑物层数 ( 最大 ):9 层层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50.00 万元 ; 标段总建筑面积 : 500.00 平方米 ; 建筑物高度 ( 最大 ): 000 米 ; 单跨跨度(最大) : 000 米 ; 单体建筑面积(最大) : 000 平方米 ;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污水处理中心、供气中心工程施工,估算价约 250 万元。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50 万元 招标范围: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污水处理中心、供气中心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3.1.1 资质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 ) 以上 3.1.2 财务要求: 2012 年至 2014 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业绩要求: / 3.1.4 信誉要求: / | |||||||||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5 .1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含 ) 以上 | |||||||||
3.1.5 .2 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xx 专业 xx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 3 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 2011 年 5 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 2011 年 2 至 4 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6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6 .1 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3.1.6 .2 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
3.1.6 .3 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
3.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3 月 18 日 9:00 时至 2016 年 03 月 22 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 (≤250 元 ) ,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4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观山路 199 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健康路 77 号 -1 |
地 址: |
无锡市人民中路 37 号 | ||||||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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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邱工 |
联 系 人: |
刘罗英、杨阳 | ||||||
电 话: |
0510-82805277 |
电 话: |
0510-82703504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2703504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wxpx@aliyu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