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凉山州喜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承包(EPC)及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凉发改环资【2015】8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喜德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喜德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发改环资【2015】8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106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喜德县拉克乡幸福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有关本项目建筑设计的一切内容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及报价总说明。监理招标为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3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0.4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厂外截污干管9.82公里(DN300-600钢筋混凝土管,投资估算2870万元以内。
2.4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450 日历天,
监理工期: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承包(EPC)分为1个标段,监理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承包(EPC)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指非联合体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承担至少一个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承包(EPC)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由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EPC)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各方权利与义务。3.4本次招标监理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预算控制价、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 / 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4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喜德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喜德县环城北路61号
邮 编: 616750
联 系 人: 阿机莫
电 话: 0834-7442625
传 真: 0834-744262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013199
传 真: 028-6501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