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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学院初等教育学院一体化净水设备安装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6-3-18 17:56: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受枣庄学院的委托,就该宗设备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学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学院初等教育学院一体化净水设备安装二次采购

  四、项目编号:SDHB-2016-XY01-1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枣庄学院初等教育学院一体化净水设备安装;

  供货安装期: 60日历 ;

  质保期:自货物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是否延长由供应商自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销/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一个品牌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代理商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三级(含)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供应商应对所投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40-11:00,13:30-16:00;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五楼5-C-15室;

  2、费用:3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需持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生产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经销/代理商)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投递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08:30~9:0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青檀路枣庄迎宾馆二楼会议室。

  九、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先生 孙女士

  联系电话:0632-3159785 13306371986 15206323920

  传 真:0632-3159785

  邮 箱:huabiao063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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