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TZB-3-2016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浮山县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程已由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函【2015】238号、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浮发改函【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浮山县张庄乡小郭村和梁村。
2.2建设规模:小郭村铺设DN300钢筋混凝土管1277.5m,检查井55座,人工湿地1处;梁村铺设DN300钢筋混凝土管1612m,检查井55座,人工湿地1处。
2.3计划工期:120天
2.4计划投资:239.92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小郭村、梁村管道敷设、检查井等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报名时须提供:(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7)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9)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10)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12)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同类型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为依据】。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贰仟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伍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6.2递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93539699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57-5540003、180034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