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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部分)等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6-3-21 17:08: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招字第A-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部分)、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以及东洋乡、清凉镇、赤錫乡玉錫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 福州市发改委以榕发改审批[2015]241号以及永泰县发改局以樟发改审批[2015]145号、樟发改审批[2015]166、樟发改审批[2015]144号、樟发改审批[2015]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规模:

  (1)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工程费用1528.1万元(批复控制价1679.23 万元下浮9%);

  (2)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工程费1642.82万元(批复控制价1805.30万元下浮9%);

  (3)东洋乡污水处理站工程工程费504.46万元(批复控制价554.35 万元下浮9%);

  (4)赤锡乡玉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费755.58万元(批复控制价830.31万元下浮9%);

  (5)清凉镇污水管网工程工程费1034.04万元(批复控制价1136.31万元下浮9%);

  (6)工程造价约为5465万元。

  2.2招标范围: 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部分)、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以及东洋乡、清凉镇、赤錫乡玉錫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竣工结算、档案归档直至缺陷责任期满)。

  2.3招标内容: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部分)、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以及东洋乡、清凉镇、赤錫乡玉錫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直到竣工验收归档以及缺陷责任期满后全过程);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5工程建设地点为:永泰县;

  2.6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报备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的监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52.05万元,最终以永泰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后确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计取。具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5.2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由其中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中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7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施工内容总共有5个施工合同包,按相关规定须办理5个施工许可证,以上所有监理人员不得在建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后期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由于以上监理人员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本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 3 月 21 日至2016年 3 月 25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含光盘)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14 日9时30分,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永泰县水电大厦

  电 话:0591-24819699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 ,邮编:350002 ;

  电话: 0591-87850812 传真:0591-87850812 ;

  联系人: 宋工 。

  交易中心:永泰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9010 5100 1001 0000 0530 66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污水厂监理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13661.asp
永泰县东洋乡污水处理站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1366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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