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MEETC-167XI113KK15
一、招标条件
华北石化分公司炼油质量升级和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洗涤塔等设备采购项目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的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物资为:洗涤塔 1 台、罐 5 台。详见下表。
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体材质 |
数量(台) |
总重 ( 吨 ) |
洗涤塔( V-601 ) |
?2600/?3000*14650*(12+3) |
S30408+Q245R |
1 |
20.59 |
脱硫罐( V-602 ) |
?2800*10100*14 |
Q245R |
1 |
14.58 |
脱硫及总烃浓度均化罐( V-603 ) |
?2800*10100*14 |
Q245R |
1 |
14.58 |
吸附罐( V604 ) |
?4000*12000 |
Q345R |
2 |
60 |
废洗涤液缓冲罐( V-605 ) |
?2200*7600*8 |
S30408 |
1 |
4.77 |
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2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 10 周之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证。
3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级物资洗涤塔(或一级物资塔器)、二级物资容器的准入资质。
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内炼化行业相同或类似材质塔器、罐容器供货业绩。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A2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
6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其他事宜
1 、凡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 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南塔 14 层,持最新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盖章件、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级物资洗涤塔(或一级物资塔器)及二级物资容器的准入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 A2 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邮寄地址后 3 日内寄送。
4 、烦请投标者把购买招标文件各项资料的扫描件、联系方式(姓名,手机,邮箱)、单位收款信息(公司全称,开户行,账户)和收件信息发至邮箱( 15110095604@139.com );其中联系方式、收款信息和收件信息均做成方便复制粘贴的 word 或者 txt 格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南塔 14 层。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应提交 2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银行转账。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16 年 4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南塔 14 层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任丘市北环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南塔 14 层
联 系 人:付颖
电 话 : 010-88018616-8051
传 真 : 010-88018619
邮 编 : 100048
电子邮件 : 15110095604@139.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帐 户 名: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020 004 931 920 112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