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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广宁县古水河坑口段上树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保护(4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3-22 11:00:4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名称 广宁县古水河坑口段上树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工程

  批复文号 宁发改基[2014]96号

  批复单位 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宁县坑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肇庆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宁县古水河坑口段上树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 [2014]96 号文批复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坑口镇人民镇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环保专项资金。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 [2014]96 号文核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宁县坑口镇,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对古水河坑口段上树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清理整顿、污染治理。主要内容包括:新建 4 套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厌氧水解池 + 氧化塘 + 人工湿地工艺,新建拦砂坝、挡土墙、格栅池、厌氧水解池、氧化池、改造雨污水收集系统、改造明渠、新增暗渠、新建垃圾收集点、布设警示牌、标识牌、宣传栏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

  2.3 本次招标额:人民币 171.41736 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三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4) 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 B 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利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7)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8 )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岗位证(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水利学会核发);(9)拟派出上述所有人员的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可查询社保编号及路径;( 10 )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管理证明原件(提供查询路径 ) ,证明投标人自2013年 1 月以来未被列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11)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12 )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书。

  3.2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 BBB 级或以上 ( 信用评价等级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http://gcjs.gdwater.gov.cn 公布的为准 ) 。

  3.3 通 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并自 2013 年 1 月以来未被列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书: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本工程将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标前勘察施工现场,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水利造价工程师必须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等原件,于 2016 年 03 月 23 日 17:00 时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到广宁县坑口镇人民政府签到并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的有效的证明办理报名。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 , 法定代表人及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 ; (2) 本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 (1) 至 (12) 项的证明资料。

  4.2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统一用 A4 纸打印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退回。

  4.3 时间: 2016 年 03 月 22 日~ 2016 年 0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 ~ 11:00 ,下午 15:00 ~ 16:30 ;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 24 号 ) 。

  4.4 招标文件(含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5.1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朱先生 13560906103

  5.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 段先生 13266812397

  招标单位:广宁县坑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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