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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龙津溪引水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发布时间:2016-3-22 11:40: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闽顺[2016]招001号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业[2013]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该工程的龙津溪引水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其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龙津溪引水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

  福建龙津溪引水工程由溪口闸坝、进水口工程、溪口至许庄引水隧洞、出水口工程组成,溪口闸坝及进水口位于漳州市长泰县,出水口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石兜水库,工程主要任务为跨区域向厦门市供水,兼顾灌溉、防洪。溪口闸坝坝顶高程75.5m,最大坝高21.0m,正常蓄水位70.0m,总库容为304万m 3 ,设4孔弧形工作闸门(13.5x10m),一扇叠梁检修门,引水系统进水口位于大坝左岸上游约50m处,进水口底板高程61.0m,设一扇事故闸门,并配套拦污栅,溪口至许庄引水隧洞总长13.842km,设计流量为10m 3 /s,出水口底板高程53.1m,设一扇工作门。本次招标涉及溪口闸坝区(含进水口)和出水口区永久用电所需电气设备、货物和材料的采购与安装。

  2.2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县、厦门市集美区石兜水库;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约为7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溪口闸坝(含进水口)和出水口的变配电工程及以上工程范围的货物采购、安装、调试、接火和技术服务等,不包含配电房和启闭房的室内照明系统。

  2.6工期要求: 本工程包含溪口闸坝区域和出水口区域永久用电施工, ① 溪口闸坝区域永久用电目前已具备施工条件,要求自开工至成功供电历时天数不超过65日; ② 出水口区域永久用电预计2016年下本年具备施工条件,具体以工程实际建设进度为准,发包人会提前一个月告知承包人,出水口永久用电施工要求自开工至成功供电历时天数不超过55日。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17-2002)和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用电所在地电力部门验收标准,保证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备承装五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且已通电的项目;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8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应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造价员资格;

  3.9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 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0000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枋洋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泰县武安镇中山北路2号

  联 系 人 :林 腓

  电 话:1340065575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铜盘路168号八一羽毛球大院澳泰大楼三层

  邮政编码:350000

  联 系 人:沈先生 林先生

  电 话:13506989642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投标保证金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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