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BOT)项目(第二次招标) |
批复文号 | 惠东发改【2015】783号 |
批复单位 | 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
项目所在地区 | 惠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项目法人招标 |
公告内容 |
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BOT)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GZB2016-BOT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惠东发改【2015】783号文件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惠东县人民政府授权黄埠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法人。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BOT)项目。 2、招标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3、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模式。 4、建设规模: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处理规模30000吨/日,出水水质标准一级A。工程总投资约7980万元(含一期30000吨/日规模提标改造至一级A)。 5、特许经营期:25年,自二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 6、项目建设期:一年。 7、项目建设地点:惠东县黄埠镇小漠路考洲洋污水处理厂。 8、项目一期为BOT模式,投资运营单位为惠东县百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可研方案,本项目二期需共用一期项目的进水管网及泵站、预处理设施、变配电设施、出水消毒设施土建、污泥处理系统土建设施、办公楼等设施,投标人应自行与一期运营商协商上述共用设施的使用方案与相关费用。 9、招标范围:负责组织实施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的全部投资、三通一平、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经营、管理、维护等内容,以及一期的提标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 1596万 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不少于2394万元银行存款证明或担保支付证明文件; 4、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污水处理运行不善被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处罚;且在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6年 3 月 23 日至2016年 3 月 29 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1、建设工程(其他类)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不得更改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报名人员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 4、报名人员需为企业交易员(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提供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6、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要求原件的资料放入正本),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后将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8650388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8699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8891101 |
发布人 | 黄先生 |
发布日期 | 2016-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