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审批【 2015 】 413 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2016014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 E 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南江县乐坝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南江县乐坝镇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江县乐坝镇寨坝河左右两岸 |
实施时间 |
拟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开工,建设工期 180 天。 |
工程规模(和 / 或标准) |
新建南江乐坝镇污水收集管网 A 段、 B-1 段( W44 至 W58 )及配套工程及 B-2 段管网。 |
建设资金 |
2015 年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 1 |
南江县乐坝镇污水处理改造项目施工 |
四、资格要求
( 1 )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 2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3 )其他要求:
1 、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 、压证施工; 3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工程,参加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4 、采用 A 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至比选人(邮箱: 259614590@qq.com) 。交款附言: “ 南江县乐坝镇污水处理改造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 ” ; 5 、随机抽取前,现场审核的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比选人。 。
( 4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 1 )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title=" 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 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 “ 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 ” 的要求报名。
( 2 )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6 年 03 月 23 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截止。
(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 A 、 B )方式之一提交:
A .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南江县乐坝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坝信用社
账 号: 8819012000129126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 .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 4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 5 )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 5% ) |
备注 |
施工 1 |
E .固定价 |
/ |
114.45 |
5.7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 1 )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6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南江县南江镇朝阳新区光雾山大道 431 号二楼开标厅)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 2 )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 6 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 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 5% )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 )中选后 2 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南江县乐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江县乐坝镇富源街 212 号
邮 编: 636600
联 系 人: 何 先生
联系电话: 18981661666
传 真: 0827-8392103
电子邮件( E-mail ): 2596145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