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1602CM0024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崇明县供销合作总社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68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崇明肉食品公司屠宰中心改造污水处理设施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崇明县,西至新民公路,北至苗圃,东至民生港大河,南至排水河范围内。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工程类别: | 污水泵站 | ||||
具体描述: | (1) 管道直径1m | ||||||
工程总投资 : | 197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费用 : | 189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 189 万元人民币 | ||||||
工程概(预)算 : | 189 万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 90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改建污水处理池5座400立方米等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7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3-25 至 2016-03-29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16-03-29 16:30:00 | ||||||
注意: |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 郁菁 | 联系电话: | 69615049 | ||||
传真: | 5962439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
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项目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崇明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交易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单位提供 40万元银行保函作为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金必须由本单位银行账户出具,银行保函时间为投标报名时间至2016年 4 月30 日且提供保函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作放弃本次投标。(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 | ||||||
备注: | 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并加盖公章)。交易员证书办理详见崇明县建筑建材业管理所网站。WWW.SHCMJGS.COM | ||||||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16-04-19 09:00:00 | ||||||
投标保证金: | 0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800 元人民币 | ||||
填报单位: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崇明县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69696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