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次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_(项目名称)已由_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规通函【2015】1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_,建设资金来自_自筹资金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_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次渠污水处理厂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
2.3招标范围:
(1)新建膜格栅间、鼓风机房、MBR膜池,另外对部分原有构筑物和建筑物进行改造。
(2)新建部分工艺管线,包括工艺污水、工艺污泥、中水、放空/溢流、加氯、曝气、加药管,另外对部分原有管线进行倒改,包括给水、热力等。厂区内电力、自控光缆全部更换。
(3)道路:管道施工完成后,须对厂区道路进行恢复。
(4)拆除并更换原有锅炉房内的锅炉及热水泵。
以上内容及范围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的监理工作。
2.4其他: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若投标报名不足七家时,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污水处理厂工程、再生水水厂工程、城市排涝防洪泵站工程及其相关的配套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投标人拟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总监任命书。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201室)(详细地址)报名。报名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若采用资格预审,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201室)(详细地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发售地点: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201室)(详细地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 系 人:姚江红
电 话: 010-6780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