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 21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局 的 黔财建【2015】31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2015年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地点:普定县城关镇陈旗堡村、马官镇下坝屯村、猴场乡猛舟村;
项目规模: 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招标内容: 普定县城关镇陈旗堡村、马官镇下坝屯村、猴场乡猛舟村的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以及招标文件、工程建设内容、答疑纪要、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二级及以上 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贵州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会员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 至 2016 年 4 月 1 日00时00分 ,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 年 4 月 1 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8条其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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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备注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2.图纸获取方式:无
3.该项目需缴纳 肆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15 日下午16:00时。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 ;行号:104711083770;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2019539070。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4.本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为:以最终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5.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投标单位须慎重配备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招标人将对项目管理人员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工程中自行负责与当地群众关系的协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须提交实施方案,并确保实施方案通过招标人及上级环保部门的批准,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方案不作补偿。
7、该项目为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涉及多个传统村落,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自行协调与村民的关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定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普定县中兴大道新二中旁
联 系 人: 甘崇德
电 话: 0851-3822343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顺市市东路市住建局对面六楼
联 系 人:高其乐
电 话:0851-3328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