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高新区上李家水库以西,光明大道以北 | |
建设规模 |
燃气安装工程、给水工程及供 电工程监理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吉泰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燃气和供水工程监理,其中供水工程监理包含供水户表和供水加压工程监理, 120 日历天施阶段监理和 24 个月保修阶段工程监理。 | ||||
本项目监理费约为 40.00 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 含 ) 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 市政公用工程 ] | |||
标段选择要求 |
二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无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和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 |||
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证书 | |||
其他要求 |
1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2 、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 1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最低职称: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工程类,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最低职称: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工程类,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3 )燃气、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各 1 人,最低职称: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工程类,执业资格要求:相关上岗证;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彭 先生 |
联系电话 |
0790-6341065 、 13979012489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余市渝水区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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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兰花 |
联 系 人: |
彭 先生 | |
电 话: |
0790-6660738 |
电 话: |
0790-6341065 、 13979012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