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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屏南县绿屏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28 17:53: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屏南县绿屏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DZB-2016-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雅娟、陈华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37168、2595166;0591-87530730-8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南县绿屏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屏南县

  联系方式:韦信杲/0593-33022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翁雅娟、陈华颖;0593-2937168、2595166;0591-87530730-815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用途:监测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采用重铬酸钾法高温消解,用光度法测量样品吸光度,通过吸光度与水样COD值的线性关系进行分析测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人员的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0593-2937168)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节假日期间请将报名函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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