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醴泉河排污管道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金经发备案[20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金经发函〔201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醴泉河排污管道建设工程,拟建两条排污管道,第一条由象耳河右岸红旗村一组至农林村二组修建排污管道全长1800m,第二条由园区污水处开口接污水处理厂全长220m,管道总长2020m。
2.3 总投资: 146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的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至2016年 4 月 5 日,在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 话: 028-381817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324号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38101018
传 真: 028-3810101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