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1602906120002022C0129
采购品目: 服务 >> 专业技术服务 >> 测绘服务
报建编号: 1210804120130066
招标备案号: 12082016027001
工程测量招标公告
津建交汉沽专业 [2016]0301
1 、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汉沽旧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 [2015]290 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 汉沽工业污水排放管理所 ,建设资金为 7544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工业污水排放管理所 的委托 ,现对该项目的专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汉沽旧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 20.13 公里 ,总投资为 7455 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旧城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汉沽旧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测绘,主要内容包括首级 GPS 控制测量、 1:500 地形测绘、三四等水准测量、三级导线、规划管线定位、 规划管线验线、规划管线定位 SHP 数据、规划管线验收、地下管线测绘等工作。本标段投资约 14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4 |
工期要求: 2016 年 05 月 05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15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测绘规范要求标准 | |
3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资质:测绘甲级。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测绘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且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绘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
4 、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 , 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04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3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4 月 5 日 | |
6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 15 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6 年 04 月 06 日 至 2016 年 04 月 1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 五纬路 200 号 305 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 |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工业污水排放管理所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魏永义 ( 印鉴 )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庆阳里 48 号
邮政编码: 300480 联系人:安世增 电话: 02225690876
传 真: 0222569087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刘金栋 ( 印鉴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9 号
邮政编码: 300201 联系人:万海兵 电话: 02267984266
传 真: 02267984266
日期 :2016 年 3 月 2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招标建筑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王红梅
电话: 67180936 传真: 69180935 电子邮箱: wanghongmei25887@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府北街 8 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24538762 、 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