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已由霸州市发展改革局以霸开投资核字【2015】0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瑞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霸州市112国道南侧,固霸排水渠东侧;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工程;合同估算价:2180万元;计划工期: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10月25日,共计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5)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员证B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IC卡;(6)外地队伍进冀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法人委托书原件(具体格式与招标代理联系);(8)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9)投标报名表原件(具体格式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上所须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在霸州弘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河北瑞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霸州市兴华北路东侧楼房
联 系 人:赵媛新 电话:13091305945 邮政编码:065700
招标代理机构:霸州弘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霸州市益津中路联通公司老院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话:0316-7236900 邮政编码0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