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江南新村排污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 [2015]130 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 PVC 管铺设、 HDPE 污水管的埋设(不含 HDPE 管管材和配套橡胶圈, HDPE 管管材和配套橡胶圈、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和塑料排水检查井由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检查井砌筑,路面拆除及浇筑、沟槽统砂回填、土方回填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 位于浦江县文溪东路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93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2015 年 12 月、 2016 年 1 月、 2 月连续三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 2013 】 7 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3.6 投标人不被暂停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且不在暂停期限内的。
4 .购领招标文件
4.1 网上购买时间和网址
1 )、 网上售标时间: 2016 年 3 月 31 日 9 时至 2016 年 4 月 10 日 17 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 )、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 对应招标公告。
4.2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交易席位费每家 300 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8 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13 时 00 分前汇至以下帐户:
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帐号 : 376667575516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16 年 4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 83 号)一楼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平白路 1 号 地 址:浦江县班班大道 99 号
邮 编: 322200 邮 编: 3222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3625895056 电 话: 0579-8938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