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师发改投资[2013]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4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排水工程
2.2 建设地址:134团沙门子镇
2.3 建筑规模:排水6200米、门卫室20.25㎡、格栅间73.26㎡、污水泵90㎡
2.4 结构类型:砖混、框架,管材为HDPE管、钢筋混凝土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施工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排水工程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标前项目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6 年4月5日下午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4团
地 址: 134团沙门子镇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马利强
电 话: 135199258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房艳红
电 话: 13999730298
传 真: 0993-6687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