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景山区老旧小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施工)(ZRGY-CCGP-16030111)已由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 项目总金额275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2.5招标范围:永乐东区、永乐西区、西井小区、特钢小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京外单位具有进京施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受聘于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1日至 2016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4号楼8层会议室(详细地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01月13日至2016 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4号楼7层,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原件退回。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副本(京外单位具有进京施工许可证);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受聘于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且应有购买文件的授权);
6、被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说明及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4月22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4号楼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北京市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路15号
联系人:吕敏
电话:010-68840911
招标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4号楼7层
联系人:王奎儒、王鹏
电话:010-57150105、010-57150106
传真:010-63701793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