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冶财采计[2016]B0048号)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建设局委托,对大冶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冶招[2016]031
2、招标项目名称:大冶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3、招标内容:大冶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全市33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招标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万元)。
5、规划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机构;
4、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工程设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同时及以上,并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具有市域污水专项规划编制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工程或市政工程高级职称,并从事过市域污水类似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1个污水处理规划编制类似项目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十,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在
2、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份,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22日09时00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建设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14-87705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714-8425100 1345105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