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300吨/天养猪场粪污水综合治理工程(GXXY-2016022)公开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6页第10项号4.1条款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第2点。
原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现更改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具 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二、招标文件第11页资格审查部分第(7)项。
原为:(7)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现更改为:(7)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第66页资格审查部分第(7)项。
原为:(7)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现更改为:(7)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四、300吨/天养猪场粪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上限控制价为:壹佰肆拾伍万陆仟叁佰伍拾陆圆伍角贰分(¥1456356.52元)。
特此通知,其余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