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 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1B12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单价 |
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220元/吨 |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含)以上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4月01日 至 2016年04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办事处(详细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九、开标时间: 2016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十、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一、本公告期限:即日起 至 2016 年 04 月 08 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阳春市春城环城北路6号 |
联系人:傅先生 | 联系电话:13902525225 |
邮编:5296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
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 联系电话:0662-3305822 020-37816279 |
传真:37816137 | 邮编:510080 |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