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厂外供水管线设计招标
招标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启光项目经理部
项目所在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
建设规模: 2×350MW低热值煤CFB空冷机组。
二、本标段主要包括:
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发电取水项目,从灵石县污水处理厂至灵石县段纯镇志家庄村项目所在地,距离约28公里供水管线的设计方案、地质勘察及测绘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3. 具备市政或水利工程设计相关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4. 具有五年以上的服务经验;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 拒绝列入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打印页(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承诺) (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承诺) (加盖企业公章);
6、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加盖企业公章);
7、近五年内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1个 (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止
地址: 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05室
联系方式: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梦宇 联系电话: 021-64682110
备注:
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上述(需递交资料),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止至招标代理单位上述地址处报名,逾期未来报名者或报名资料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