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 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塘溪镇育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6]2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塘溪镇育碶村
项目规模:污水管道总长约11892m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771.82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6602394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新建污水管道、玻璃钢化粪池、提升井、检查井及道路破除及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在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且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要求在C级及以上。上述具体信息以开标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数量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
4、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3年3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单独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指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④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上述①至④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7、要求投标人交易证上资质与招标公告上资质相符;
8、专职安全员1名。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施工图纸、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形式:必须采用总公司转账支票或汇票或网上银行转账且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鄞州支行塘溪分理处
银行账号:3942600104000352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鄞州区塘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施工
电话: 15968499002
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宁栋 邱奕
电话: 0574-86879107,15267877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