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按财办字[2016]12 号文件要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中公布该工程要约价=控制总价(财政预算审核报告价)*(K)0.885。故本项目其要约价不重新编制各清单单价,只提供招标控制价清单及综合单价等。本工程招标要约价上传的是控制价,本项目不再另行上传要约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填写的要约价来编制投标文件。
二、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响应的要约价为:1726441.72元。开标时各投标人因按此要求填写的要约价而出现系统数据报红时,不会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视同响应招标文件。特此说明。
定南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