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乳液絮凝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GD-20161032S
二、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进口聚丙烯酰胺类乳液絮凝剂
采购数量和供货日期:暂定40吨,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合同期为一年,即2016年5月~2017年4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为非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商代理销售证明。
2)、2013年1月1日至今向国内至少1个市政污水处理厂或粪便处理厂连续提供污水脱水絮凝剂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在江浙沪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在江浙沪信誉良好,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4)、凡两个或以上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个投标人为另一个投标人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凡两个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种品牌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6)、201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投标的违法记录。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4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份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740000203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楼财务室
3、本次投标内容包括上机预试和正式上机试验两个阶段:
1)上机预试:为方便报名单位熟悉机器性能,投标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上机预试(电话或传真或其他形式通知),每家单位上机预试时间为半天(节假日除外)。上机预试结果不作为本次评标内容,仅供报名单位自行参考。上机预试报名单位可自愿参加,也可以不参加。
2)正式上机试验:在正式上机试验前,报名单位须免费提供20KG以上乳液絮凝剂作为上机试验样品,样品的包装铅封、塑封必须完整无损,必须为投标货物。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包括品名、型号、产地等)。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12:00前。递交地点:宁波市生化处理厂(江东北路586号)。正式上机试验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8:30开始,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由招标人统一安排。
*正式上机试验不合格的投标商将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10日09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八、开标时间: 2016年05月10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十、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采购单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762097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为农、李骁翔、张芝燕
联系电话:87312332
传真:8731766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