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6-F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八里罕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八里罕镇人民政府,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16年3月31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八里罕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工程概况:新建日处理能力0.3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一处,占地约22亩,铺设污水管线13千米;建橡胶坝四道,做防渗7600平方米,护坡1600米;新建垃圾处理厂一处,占地面积15万平米,包括垃圾场防渗排水等附属设施。
3.勘察工作内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及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用地的地质详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满足工程初设和施工图设计要求。
4.招标范围:该建设项目地质勘测。
5.项目实施地点:宁城县八里罕镇。
6.设计工期:15日历天。
7.设计费预算最高限价:204,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综合类工程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提供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
(3)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302室
(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竞标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报名结束后,按通知时间领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4月27日9时00分前将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资料及投标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27日9时0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开标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八里罕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八里罕镇
联系人:王贵媛 电 话:0476-4800152 15947557930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姜益多 电 话:0476-4255076 18504766740
宁城县八里罕镇人民政府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