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萧山区 4000 吨 / 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 A 标段(工程编号: XS01201604012 ) | ||||||||||||||||||||||||||
报名时间 |
2016-04-14 08:30 至 2016-04-20 16:00 | ||||||||||||||||||||||||||
招标人 |
名称 |
杭州萧山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 1038 号 | |||||||||||||||||||||||
联系人 |
马工 |
电话 |
0571-835877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辰国际广场 5 幢 1002 室 | |||||||||||||||||||||||
联系人 |
王水军 |
电话 |
0571-82759133 | ||||||||||||||||||||||||
设计单位 |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 ||||||||||||||||||||||||||
监理单位 |
浙江信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工 程 概 况 |
工程地点 |
杭州市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区外十五工段临江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 | |||||||||||||||||||||||||
投标保证金 |
80 万元 |
建筑面积 |
44282.2 平方米 | ||||||||||||||||||||||||
工程项目总投资 |
47092 万元 |
本次招标部分概算 |
1800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自筹 100% | ||||||||||||||||||||||||||
工程规模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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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要 求 |
工期要求 |
540 日历天 |
要求质量缺陷期 |
月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投标企业范围 |
所有 | ||||||||||||||||||||||||||
企业资质 |
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或者 同时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 二级及以上 | ||||||||||||||||||||||||||
企业其他要求 |
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单位为主体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或具有相应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各一名 | ||||||||||||||||||||||||||
项目负责人个数要求 |
1 个 |
安全员个数要求 |
3 个 | ||||||||||||||||||||||||
招标内容 |
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安装、电力及其配套工程 |
拟定入围家数 |
11- 所有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标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报名通过制 | ||||||||||||||||||||||||
投标报名方式限制 |
现场报名 |
网址 |
杭州市萧山招投标网 | ||||||||||||||||||||||||
其他公告内容 |
若是现场报名则请各投标人凭交易席位证及相关资料报名,联系电话: 82899310( 报名 ) 、 82899320( 交易证办理 ) ; 招标人可以拒绝不良行为正在公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区信用办)信用等级评价为 C (差)等次及以下的、萧山区信用扣分当年累计达 18 分及以上、在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中有劣绩的投标企业。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联系电话 82899073 | ||||||||||||||||||||||||||
中标通知书发布 |
中标通知书在交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 ||||||||||||||||||||||||||
备注 ( 其他说明 ) |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工程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对该公告内容不清楚或有疑义的由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负责解释。 资质类别后注明“ ( 新 ) ”的,系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 】 159 号文取得的资质,未注明“(新)”的系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2001 】 82 号文取得的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