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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海安县县城地面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 海安县县城地面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改投资【 2014 】 297 号 。项目业主为 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海安县海胡线北侧,隆田路西侧;

( 2 )招标范围:水厂沉降观测测绘;

( 3 ) 工期要求: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4 天内提交测绘报告及测绘成果资料,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竣工后需提供竣工测绘报告。

( 4 )质量要求: 提供符合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的成果文件; 奖项要求:无

( 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HAX201604123061112771

水厂沉降观测测绘

8

工程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4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5 )其他报名条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6 )其他:其他报名条件:( 1 )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 CA 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2 )执行苏建规字 [2013]4 号文;( 3 )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4 月 13 日到 2016 年 04 月 20 日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 (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4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实施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只需携带 CA 加密锁、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 1 份(用普通光盘刻录,并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600 元整 ;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支付方式有三种:( 1 )建行网银支付;( 2 )他行网银支付;( 3 )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6.2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 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工程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 , 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以往承接的任务在质量、市场竞争行为、合同履约行为方面无劣迹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 5 年及以上工程测绘经验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 3 项规定

工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 1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 1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6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十一条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 投标报价 (100 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有效投标文件报价是低于招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8 万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 146 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二楼

邮 编:

邮 编: 226600

联 系 人:贾恩林

联 系 人:张义群

电 话: 0513-88826969

电 话: 0513-8181957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 、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1524058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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