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107G16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福嘉园五期小区供水供电供热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宾县发展改革局以宾发改审批【2016】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建设地点:宾县宾州镇第二小学北侧
2.3建设规模:铺设给水管道450米,供热入网管线180米,安装变压器一台。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总工期:5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进行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相应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4 月 13 日至 2016 年 04 月 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代码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上述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3 本项目要求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4 投标人应对招投标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予以保证,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04 月13日至 2016 年 04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按有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有限公司
地 址:宾县宾州镇 地 址:宾县宾州镇迎宾尚城D区17号楼
东侧商服
联系人:蔡楠 联 系 人:郑文喜
电 话:13284633888 电 话:0451-57972666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dexinyugongsi@163.com
2016 年 04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