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63508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新区区域集中供热项目经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并高新[2015]1号备案,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新区区域集中供热项目-热力站设备采购(1)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新区区域集中供热项目-热力站设备采购(1)
交货地点: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新区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交货期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含卸车),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7个包进行招标: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换热机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产品具有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等)等。
3.1.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1.4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3.1.5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包二、包三、包四、(螺杆热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等)。
3.2.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2.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2.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包五(锅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体系或环境认证(ISO9000或ISO14000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等。
3.3.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近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3.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3.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包六(水泵)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证或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证件的生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诉讼、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3.4.2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体系或环境认证(ISO9000或ISO14000等)。
3.4.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近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4.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4.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
包七(水处理设备)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证或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证件的生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含500万);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诉讼、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3.5.2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体系或环境认证(ISO9000或ISO14000等)。
3.5.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近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5.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5.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携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山投大厦五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1-5267508
邮 箱:xxsl2014@126.com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联络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
联 系 人:姜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51-7882311转823
邮 箱:guoxin.sx@163.com
单位名称(标书款和服务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银行帐号:50260188000022037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汇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银行帐号:3519000253101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汇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