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村供水站消毒设备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厂家参与竞标,现将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台前县水利局
二、招标编号:TQCG[2016] 12号
三、招标项目:台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村供水站消毒设备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采购货物及有关技术参数:饮水工程单村供水站消毒设备
采购人参考的设备技术参数:
台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村供水站消毒设备统计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消毒设备(主要包含计量泵、储药箱、加药软管等其他配件。) |
加氯量50g/h (用次氯酸钠消毒。) |
套 |
18 |
含安装、调试、进行水质化验 (出厂水、末梢水),消毒后水质消毒指标达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范中相关指标要求。 |
五、供应厂家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伍佰万元(含伍佰万元)以上;
2. 具有省卫生厅颁发的涉水安全卫生许可批件;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4.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采购人需将供应厂家资质电子文档及该产品的型号、尺寸、图片同时发送到台前县水利局邮箱和台前县政府采购办,并同时向台前县水利局联系人和台前县政府采购中心发送申请招标文件的手机短信(应含投标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即可申请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2. 本次采购以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投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4、生产厂家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考察现场。
5、具有同类设备三年以上正常运行的良好业绩(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会计报告),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含装卸)、保险、安装、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7、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水质化验出厂水、末梢水),化验费供应厂家自费。
8、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前应由供方提供本次采购要求的原件,供采购人复审。
9、供货后付款70%,通过验上级复检验收合格后(最迟3个月)付款20%,余款10%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全部付清。
10、成交原则:符合资质条件提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合格产品的最低价中标。
七、招标文件取得:
投标企业资质通过审核的即可于4月20日前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八、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接收电子邮箱:
投标企业应于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4 日18:00前将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同时发送到水利局、政府采购中心邮箱。
九、结果公告时间:
2016年4月26日17:30前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将公布所有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企业、通过资格审核投标企业及三名中标侯选企业名单。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 水利局 : 陈 莹 电话:13653932568
邮箱taiqiannongshui@163.com
政府采购中心: 孟凯 电话:13721771333 邮箱tqzfcg@126.com
2、监督电话 办公电话 0393—2211221 梁吉东 1350393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