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启光连招字[2016]第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西城文教服务区莲西路段(K0+040-K0+160)排水改造工程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审批[2015]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启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西城文教服务区莲西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为1686653.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西城文教服务区莲西路段(K0+040-K0+160)排水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8665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文号:闽建筑[2015]35号办理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其他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项目中标后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按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4 月 15 日至2016 年 4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启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城县莲峰镇阳光新都3号楼606室 )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开标时间:2016年4月 28 日上午09:3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北大中路连发大厦,邮编: 366200
电话: 8928328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启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阳光新都3号楼606室 ,邮编:366200
电话: 0597--8934177
联系人: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城支行
帐户名称: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 69750 70500 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