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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 招标条件

  郎溪县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2016-045)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郎溪县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检查井、顶管、维护支护、道路破除及恢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招标控制价:8396393.29元(含预留金40万元)。

  2.4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 合格。

  2.6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支付工程款,具体如下:

  第一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合同价的40%;

  第二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70%,竣工决算审计价款以郎溪县审计局审定的价格为准。同时支付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竣工决算审计价款-第一次支付额)×(7%)。

  第三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结算价款与前两次累计支付的差额部分。同时支付第二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竣工决算审计价款-前两次支付额)×(7%)。

  2.7 污水管网免费清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少三年,免费清淤期内中标人须每年至少清淤污水管网一次。

  2.8试运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试运营期内,所有与污水管网有关的事宜均由中标人承担(如:窨井盖丢失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保证书;有在建变更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变更审批材料复印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3近五年内具备类似工程(管网或污水处理厂工程)完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3.4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会员制):

  5.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http://60.173.87.245/lx/)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http://60.173.87.245/lx/)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会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审核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咨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63-2616617。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60000 元。

  6.2 投标人应在 2016年 5 月 5 日 9时 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176725022519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帐 号:34001756208053005297-0303

  【备注栏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5 日 9时 30分,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当携带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建造师)可以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 18305635666 电 话:15156072117

  2016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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