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JZZB2016-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伊通河污染治理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09}10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污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伊通河两岸新建干管支线接入和截流工程之鲶鱼沟吐口改造)。
2.2工程概况:起点为卫星路既有污水管,终点为自由大路伊通河东岸污水主线起点 长度4300米 2.3建设地点:鲶鱼沟区域
2.4招标范围:管线排迁综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概预算、工程量清单(不另计费)。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 月 18 日至2016年 4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到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万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85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660569
日 期: 2016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