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3]563号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臭氧系统成套设备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新开铺,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围墙内。
2.3招标内容: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包括:臭氧发生系统、臭氧投加系统、臭氧尾气处理系统(与系统配套)、监测仪表、配电控制系统、管道、阀门等。各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保险、报关、技术服务、安装及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与进口设备或部件相关的一切手续。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2.7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能提供本项目所有的设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获得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臭氧发生系统、臭氧投加系统、臭氧尾气处理系统(与系统配套),下同)制造商的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3本包主要设备制造商及仪器仪表均须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且已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本包主要设备制造商必须有10年及以上生产经验(以合同/订单签订日时间计算)。
3.5本项目设备制造商供货业绩要求如下:臭氧发生系统、臭氧投加系统、臭氧尾气处理系统(与系统配套)制造商必须具有:至少有3个单套臭氧发生量≥25kg/h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订单复印件、用户证明(和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如合同/订单和用户证明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3.6本项目主要设备臭氧发生系统、臭氧投加系统、臭氧尾气处理系统(与系统配套)采用欧意艾(O.E.I)、威德高、奥宗利亚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3.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5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6年 4 月 18 日~2016年 5 月 10 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6 年 4月 2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浏览,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5 月 10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本招标项目是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