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第三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10】19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市政府投资50%、自筹资金5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采用膜工艺升级改造现状污水处理厂,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100万立方米/日,同步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线长27.3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状污泥回流系统、曝气池、配水泵房等;新建细格栅间、反硝化滤池系统、膜过滤系统、清水池、除臭系统、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3485平方米之内。 概算投资额 5800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98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新建厂房及构筑物的地基与结构工程、装饰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工艺设备、管道和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程,施工区域污泥管线的导改与新建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现况7、8号浓缩池改造工程,更换1~4号曝气池的剩余污泥泵,初沉池排泥管道改造,剩余污泥管道改造等
2.6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具有已竣工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监理业绩。
3.2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6-4-19 9:00:00 至 2016-4-25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4-25 9:00:00 至 2016-4-29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5-6 9: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1层办公105室
联 系 人: 薛建佳
电 话: 6427802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 系 人: 李秋晨
电 话: 6780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