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市发改行审[2014]67号、泸市发改行审[2016]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泸市发改比选备[2016]015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2 建设地点: 泸州市泸县、龙马潭区境内
2.3 项目规模: 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厂外截污干管工程(泸县至石洞段)新建排污管线总长27.8km,污水提升泵站2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新建工业园区污水厂出口濑溪河大桥东侧输送管,长2199米。新建濑溪河大桥西侧至一级提升泵站污水输送管,长4097米,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2、新建一级提升泵站至港城大道污水主管,长4173米,采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管)。3、新建港城大道段污水主管,长13325米,采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管)。4、新建机场路段污水主管,长4040米,采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管)。5、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两座,均按远期规模5.0万吨/日设计,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 泸县县城供水复线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沿机场路、港城大道、G321国道新建DN1000供水管道21.80公里。
2.4 计划工期: 9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6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23491.95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14240.2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9251.7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争取国家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23491.95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 市政公用工程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6年04月20日10时30分 (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 200.00 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透关市政务中心5楼) 。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泸县玉蟾街道
邮 编: 6461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830-8185072
传 真: 0830-818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