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16】9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东方希望二级管线南延工程,管线总长度4公里,其中DN1000,总长1.3公里,DN250总长2.7公里。计划工期:2016年5月20日--2016年7月20日。总工期62天。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
3.2监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习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定于2016 年4月19日至 2016年4月23日,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斌;电话:180990017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雪;电话:0994-2341896 182995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