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招标人为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采购编号:吴发改审发[2016]33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吴忠市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建设内容:吴忠市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项目、吴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项目、吴忠市城市西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项目、吴忠市城市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吴忠市城市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08亿元。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吴忠市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2.2.本项目为存量+新建项目,具体操作模式为“ROT+BOT(改建-运营-移交+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本项目的存量项目采用ROT模式,该模式下政府将存量项目(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厂、吴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吴忠市城市西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吴忠市热电厂中水管网工程)的经营权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的51%作为经营权的转让价格,具体价格:5343.20万元。社会资本购买存量项目的经营权后,完成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项目、吴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项目、吴忠市城市西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项目后,运营三个污水处理厂和第一污水处理厂内的再生水处理厂。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和权益无偿移交给吴忠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吴忠市城市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和吴忠市城市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采用“BOT”模式,社会资本将这两个项目建设完成后获得经营权,对其进行运营。其中,吴忠市城市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拟于2020年启动建设。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和权益无偿移交给吴忠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权、向政府收取服务费的权利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项目实施机构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及权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中标社会资本应与吴忠市国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6.49%,其中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持股51%,吴忠市国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持股49%。
2.2.4.PPP项目合作期:25年,含建设期(新建项目为2年建设期,改扩建项目为1年建设期)。
2.2.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社会资本与吴忠市国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处理厂,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水质、水量等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政府方按照项目协议约定水价和项目公司实际处理水量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依此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少于2.5亿元(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原件携带至现场备查)。
3.1.3.具有相关项目业绩经验。
具有至少2个污水处理的BOT或TOT项目业绩,单独业绩设计处理规模不得低于5万m3/d(以特许经营协议原件为准,原件携带至现场备查)。
3.1.4.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2014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年营业收入不应少于10亿元(以经审计的2014年财务报表为准,原件携带至现场备查)。
3.1.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证明,综合授信总额度不低于12亿元。
3.1.6.总承包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以资质原件为准,原件携带至现场备查)。
3.1.7.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以资质原件为准,原件携带至现场备查)。
3.1.8.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1.10.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6家)
5. 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申请的企业,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企业CA认证锁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原件的扫描件。
注:网上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彬,13305952234。
5.2.网上报名通过后,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韦斯德商务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5月17日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申请人资格证明原件递交至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项目估算金额的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栏
招标人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吴忠市行政中心228室
联系人 王小军
电话 18809536779
电子邮箱 wzfgwtz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韦斯德商务中心
联系人 江伟
电话 13261828000
电子邮箱 soulflyso@163.com
2016年4月19日
项目进展追踪: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13267.asp
吴忠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吴忠市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http://plan.dowater.com/info/13264.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