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6.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于2016年4月日至2016年4月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修改为: 6.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二、原招标公告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月日09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修改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5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三、原招标公告5.投标保证金⑵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月 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修改为: ⑵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5月9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