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委托,对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MBR垃圾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MBR垃圾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JM-2016-01-7980-Z01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JM-2016-01-7980-Z01 | 8000000 | 8000000 | 0 | 0 |
五、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六、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4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
七、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八、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九、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十二、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服务内容:MBR垃圾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采购
十九、投标保证金:80000 元
二十、服务期限:为方便统一管理,本次委托运营服务期限确定为一期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止;扩建工程委托运营服务期限为自2016年7月6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止。
二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三、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委托运营服务期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采购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向中标人按运营合同支付上季度的实际运营费用。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杜长江 电话:88779625
闫镇 电话:88779636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