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626160024-001 所属地区 定兴县
工程名称 定兴县地表水厂配套管网建设一期工程(土建、安装)施工
建设单位 定兴县自来水公司
工程地点 范阳路(繁兴大街—水厂)、鹏程街(金台—祥园路)、金台路(107国道—鹏程街)、国道南大街(华建路—金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45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兴县昌盛大街中国银行四楼)
联系人 薛征、刘伟涛 联系方式 0312--507559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4-21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4-27 16: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4-2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4-27 16: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兴县昌盛大街中国银行四楼)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地表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定兴发改投资【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定兴县发展改革局以定兴发改招标核【2015】55号招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定兴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定兴县地表水厂配套管网建设一期 (土建、安装)
工程建设地址:范阳路(繁兴大街—水厂)、鹏程街(金台—祥园路)、金台路(107国道—鹏程街)、国道南大街(华建路—金台路)、开放路(繁兴大街、泰安街)
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26日
日历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埠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并履行进市登记手续。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兴县昌盛大街中国银行四楼)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定兴县昌盛大街中国银行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兴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定兴县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2650 邮 编: 071000
联系人:谷经理 联 系 人:薛征、刘伟涛
电 话:0312-6912550 电 话: 0312--5075592
传 真:0312-6912550 传 真: 0312--507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