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01 6043 (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大市聚集镇污水1#临时泵站工程 已由 新发改审【2015】2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大市聚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主要收集大市聚集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区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水:该工程总用地面积127.5平方米, 新建污水泵房一座,设计规模为0.5万m3/d;新建1400*1400闸门井、1200*1500流量计井、1200*1500阀门井各一座。敷设泵站进水管4.5米,敷设泵站出水管9米,路面硬化41.5㎡。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大市聚村石板桥自然村;
2.3 施工总工期: 10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 163 .9 052 万元,采用 投标资格 后审 方式 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类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 持交易证 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 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1 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 . 3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 6 年 5 月 3 日 10:00 。 地点为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 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特别注意: 本项目招标采用“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必须使用“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提供24小时免费技术服务( 陈浩 1 8058667360 )。
注: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xcztb.gov.cn ),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昌县大市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昌县演溪路46幢42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朱 先 生 联 系 人: 张 小 姐
电 话: 15325856671 电 话: 18357500639
传 真: 传 真: 0575-8603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