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2016年城区防汛排水设施清淤、除障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603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高青县2016年城区防汛排水设施清淤、除障工程 |
1 、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 ;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人民币 276.06847 万元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22日08时30分至2016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12号煤气大厦八楼803室)
3、方式: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2)现场领取。
4、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高苑路东首邦德陶瓷东临)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高苑路东首邦德陶瓷东临)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高青县营丘大道39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6032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12号煤气大厦八楼8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816129992 0533-3127280
发布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