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县城新区环城南路(龙渡路—苍南大道)污水主管工程》(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问:税收取费问题:浙江造价网上关于税收取费的调整http:wwwzjzjnetnewsnewsInfor按11实施我们投标按多少中标之后是否可以调整为11?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工程的最高限价由“13815369元”修改为“12570771元”
3、投标保证金金额由“人民币29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元)”修改为“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
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