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太公镇韩窑村饮水污水排放及许漫流村道路硬化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太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太公镇韩窑村饮水污水排放及许漫流村道路硬化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GZ039号
2.3建设地点:一标段:卫辉市太公镇许漫流村,二标段:卫辉市太公镇韩窑村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道路硬化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农村饮水及污水排放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要求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一、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是不同的项目经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太公镇人民政府 地址:卫辉市太公镇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373853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98号西元国际广场B座9层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529486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