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新市区)北郊一镇两乡给水、排水专项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高新区(新市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项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新市区)北郊一镇两乡。
2.2建设规模: 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专项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2.3计划工期:2016年5月28日开工,2016年7月7日完工;共40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 安宁渠镇、青格达湖乡、六十户乡范围内的给水、排水专项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5取费标准:专项规划执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可研报告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类别:给排水;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的给排水专项规划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 1个和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给排水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者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 2016年5月1日19点(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向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不齐者不予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可在报名结束至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购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新区(新市区)水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北京南路86号 邮编: 830011
联系人:邵新龙 联系电话:0991-3664823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人:王鹤宇、王文周 联系电话:18997972745、13565422534
2016年4月25日